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进一步规范我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2017年9月27日,《伊春市出台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新办法紧紧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解决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明确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划拨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明确了房屋上市交易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房屋购买方缴纳,明确了补缴土地出让金计算方式。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公式计算,简便、快捷、优惠方便了百姓办理,同时在保持收费连续性的基础上,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补缴住宅土地价款缴纳比例由原来的20%降为10%,减轻了群众负担。